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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記者受賄和醫患糾紛整合負債引發關註。導語
  近日,有兩件事動靜不小,備受關註。一是醫鬧多發讓醫患關係再次引起討論,另外一件是媒體關鍵字記者因受賄報道某公司負面消息被捕。
  擁有一定公共“權力”、具備較高社會地位,記者和醫生都被要求崇高的職業操守並接受公眾usb評判。記者匡扶正義對民眾知情權負責、醫生救死扶傷對患者健康負責。但是,媒體和記者、醫院和醫生的所作所為卻不如人意,非議頗多,陷入“公信力”不斷流失的怪圈,如何跳出去?有償新聞和虛假新聞損害媒體公信力記者受賄盤點:記者排長隊領取礦難“封口費”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陳永洲“要以我為戒”的追悔,可謂發人深省。就陳永洲本人而言,根據其供述,有一點已經很明確,那就是他的行為不僅令企業聲譽嚴重受損、股民損失慘重,也辜負了那些信任他的人們,更敗壞了新聞工作者的形象。類似行為並辦公室出租非個案。
   2002年,山西繁峙一金礦發生礦難,多名記者收受礦主現金或金元寶;2005年,河南汝州發生一起礦難,當地政府竟然向前去採訪的450多名真假記者發放近20萬元的紅包二胎,導致記者集體失語;2008年,山西霍寶乾河煤礦礦難,為掩蓋事實,煤礦向記者發放“封口費”,後被媒體公開披露;2009年,河北蔚縣李家窪煤礦礦主共支付260多萬元用於收買10名記者。
   2009年,山西霍寶乾河煤礦發生一起死亡礦工1人的事故之後,《西部時報》通訊員戴驍軍拍下了記者排長隊領取“封口費”的驚人場景,引起輿論嘩然。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就此事件總共處罰了60人,包括記者及“假記者”。
  記者受賄多發,且行賄者一般出價不菲,足夠讓記者動心。這些年來,媒體高度介入社會生活,輿論監督的影響進一步擴大。當許多記者懷著理想和道義,追問事實與真相的同時,也有一些害群之馬,打著輿論監督的旗號,吃拿卡要、敲詐勒索,把本是服務大眾的媒體,當成謀取個人、小團體利益的私器。這種行為,讓公眾厭惡,令同行不齒,也使新聞媒體的公信力受到損害。[詳細]假新聞多發,媒體報道的真實性遭遇質疑
  2001年起,《新聞記者》連續12年對上一年的年度十大假新聞進行評選,旨在揭露和抨擊虛假新聞,推進新聞真實性原則的全面落實。2012年,溫州商人林春平收購美國銀行、柴靜批央視“你幸福嗎”、女兵看報紙廣告版學習十八大精神等假新聞大家都有耳聞。12年新聞打假雖已曝光了120個影響重大的假新聞,做出了不小的貢獻,但更應看到的是這隻是十多年來中國虛假新聞的冰山一角,更多的虛假新聞依然在媒體中潛伏。
  相信2013年十大假新聞評選,深圳“最美女孩”跪地給殘疾乞丐喂飯、溫州乞丐獲700萬拆遷補償、北京的哥稱習總書記坐上了我的車、小女孩為“暈倒”環衛工撐傘等會入選。
  在日益活躍的自媒體環境下,傳統媒體的傳播時效和話題生產能力都遭遇挑戰。在此境況下,一些新聞媒體和記者日益浮躁,熱衷於利用微博爆料快速地製作出新聞,卻很少重視關鍵性的調查、核實等傳統的專業的手段。互聯網有自己獨特的信息澄清功能,能逐漸還原真相,但傳統媒體引用後卻是對公信力的永久損害。[詳細]恪守職業道德是保持媒體公信力的前提
  虛假新聞、有償新聞為何屢禁不止的一個原因是監督與製裁不力。諸如一些西方國家,已專門制定頒佈了新聞法。而我國卻沒有專門的《新聞法》,並且在我國的實體法中,也缺少直接針對虛假新聞的條文。因此,處理假新聞甚至是有償新聞大多也只是靠媒體自律。
  此前就有媒體刊文自曝記者受賄事件。“我們一位記者在收受採訪對象500元紅包幾個月之後,既沒有將紅包退回,也沒有把相關情況向編輯部說明,直到我們得知此事,根據我們的採訪紀律要求,他在上周三選擇辭職。”而這還僅僅是記者習以為常的“車馬費”,其所發佈的新聞有軟文性質,雖為公眾所不齒,但不至於矇蔽真相、為罪惡背書。那些受賄後掩蓋礦難真相、大發死人財的記者所為才真正無良。
  假新聞也並非無解。記者應在保證速度的同時,力求信息的準確、平衡和客觀。媒體也應完善信息核實機制,把好第二道關。
  不虛假,無有償,對於一個媒體是基本要求,也意義巨大。無論是媒體還是媒體人,不應把本應服務大眾的媒體,當成了謀取個人、小團體利益的工具。這是一個媒體人的從業底線,也是一個媒體保持輿論監督公信力的不可或缺前提。[詳細]
面對鏡頭,陳永洲承認收錢發稿(視頻截圖)醫院公信力在“回扣”和“紅包”里崩塌醫生吃回扣致使藥價高濫用藥現象,患者不堪重負
  今年1月11日和3月29日,央視“焦點訪談”兩次播出廣東高州市人民醫院醫生收受藥品回扣等問題。事後主動上繳回扣款醫務人員382名,追繳違紀金額580多萬元。2010年,珠海9家公立醫院藥劑科科長全部落馬。這些腐敗行為在中國“以藥養醫”的體制下並不少見。
  醫院和醫生吃回扣,中間的差價全由患者買單。2011年11月,央視記者在調查時隨機選取的20種常用藥品中,幾乎所有藥品從出廠到醫院的中間利潤都超過了500%。其中一種常用藥出廠價為7元,中標價56元,7元錢中,藥廠掙1塊錢左右,此外,從7元到56元差價的49元被分攤給醫葯代表、醫葯公司、醫院和醫生。
  藥價虛高不僅增加了患者的經濟負擔,在經濟利益驅使下,過度用藥和濫用抗生素也損害了患者的身體健康。而這些都是在患者心知肚明的情況下進行的,一旦出現醫療事故,極易演變成醫鬧糾紛。“紅包”製造了一個醫患雙方都逃不出也不想逃的困境
  為了得到更好的服務,患者家屬向醫生送“紅包”,這不能簡單地用“找關係”的慣性思維去解讀。由於醫生一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有一定的運作空間,加之全國各地頻繁出現“醫鬧”現象,醫生職業道德爭議不斷,在部分患者家屬看來,不送“紅包”,心裡可能就不踏實。
  對患者家屬而言,這無疑是一種誤區。事實上,對於醫生一方而言,做好本職工作既是義務,同時,若出現醫療事故,也要相應承擔責任。儘管這是一個基本常識,但它對抑制送“紅包”現象的作用極其小。
  當然,這不能成為醫療行業送“紅包”現象盛行的充分理由,除此之外,還不應該忽視其他因素,比如醫生的待遇較低,與其職業的高風險、高技術含量不成正比。儘管這一群體沒有實質權力,但是他們的技術優勢無疑變相地具備某種“權力尋租”的潛力,尤其是在醫療資源較為稀缺的情況下,患者的就醫選擇較少,醫患雙方供需失衡,患者一方出於孤註一擲可能帶來的風險,選擇通過支付較多的錢來購買相對優質的服務,也就不足為奇了。
  這樣一個醫患雙方都逃不出也不想逃的困境,治理多年,不見成效。[詳細]負面新聞不斷,醫院如何重建被蠶食的公信力
   在人們心中,醫院是一個救死扶傷的地方,與人的生存息息相關。人這一生誰能無病無災,生病就要上醫院治療,醫院作為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有著其他單位所沒有的公信力。
  醫療行業的負面新聞頻頻曝光。例如,七旬老漢住院被收處女膜費、東莞膽結石患者住院28天花45萬元、深圳縫肛門事件、濟南輸液要收“板凳費”等。這些事件不斷刺激著公眾的神經,蠶食著醫患之間的信任。其實,這些只是表象,問題的根源在於醫療體制積弊日深。
  無論是患者送“紅包”還是醫生“吃回扣“,就其本質而言,都是醫療資源供應不足的必然結果。患者在就醫過程中依賴的是醫生而非醫療體制。因此,要提升醫院的廉潔水準,應該致力於更深入的醫療體制改革,通過增加投入,一方面,擴大醫療衛生保障制度的覆蓋人群,解決“看病貴”、“看病難”問題;另一方面,健全和完善藥品的價格體系和醫院的人事制度,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讓醫護人員必須心無旁騖以專業水平來對醫護行為的展開進行理性判斷,保證醫護人員的判斷應當符合醫學註意義務要求,體現出向患者提供最優化治療方案以及貫徹不傷害原則的意圖。[詳細]
以藥養醫是起源於1950年代的中國醫療體制,由於政府財力不足,放權給醫院將藥品加價後賣給消費者。改革開放後,醫院自負盈虧,在醫療服務價格受物價局制約的情況下,不得不通過藥品銷售維持醫院運行。公信力喪失,污名化開始,陷入惡性循環的怪圈
  公信力喪失, 可能混淆是非,可能誤傷好人,可能激化階層對立。醫院和醫生公信力喪失,人們就可能將醫生視為毫無醫德的假想敵,使醫患矛盾人為加劇;媒體和記者公信力喪失,媒體都被視為無良,記者不是好東西;同樣,網絡大V參與傳謠,於是熱衷微博的人都可疑,不是大V即大謠;官員貪污腐敗、包養情婦,於是對公務員的概念總停留在——“叫全國的公務員站成一排,都關牢里了會有冤死的,要是隔一個關一個的話會有很多漏網的”。其實只要願意,類似的例子還有許多,且全都是惡性循環。
   相關人等拋棄職業理想,毀了自己事小,最終難免讓他所投身的職業群體被抹黑。而這種污名化現象,又並非某個群體所獨有,這不能不令人深思。[詳細]
  對於某類現象,我們喜歡用“一部分人”來加以限定。但當記者拒收車馬費被看作異類需要解釋、醫生拒收紅包開低價藥被稱為業界良心令人感動,更不正常的是,收錢的雖然是“一部分人”,信任卻已崩塌殆盡。受傷的何止公信力?
  南方日報新媒體部製作
  策劃:張迪朱景編輯:朱景  (原標題:南網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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